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0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20-06-02   浏览次数:8418

各位考生:

   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工作现已结束,近期我校在官网公示相关名单(含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各项成绩及录取成绩)。今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目前正是全国各高校本科毕业生离校的高峰期,为做好我校2020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改通讯地址

   受疫情影响,部分考生现已离校,为确保考生顺利接收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等材料,考生可通过“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邮寄地址信息采集系统”变更接收材料的地址、电话等信息。请各位考生于6月10日前,使用本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登录系统进行变更,邮寄地址信息采集系统(现已关闭)。相关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修改,并及时提交。逾期未提交者,视为不变更,学校将按照各位考生报考时的通讯地址进行相关材料的邮寄。每名考生在“邮寄地址信息采集系统”中只能提交一次,请谨慎操作。

   二、党团组织关系的转接

   (一)党员组织关系

   通过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纸质介绍信接名头: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团员组织关系(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通过智慧团建转接请选择:团辽宁省委→省管高校团委→沈阳师范大学团委

   2.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头: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注:以上党团组织关系仅限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需转接;转接工作均于开学报到后自行办理,无需提前邮寄。

   三、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

   我校将于6月中旬向2020级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调档函(本校毕业生不邮寄调档函,无需考生本人办理档案转接手续;但录取通知书接收需更改地址的考生,亦需于6月10日前进行修改通讯地址的操作),具体调档或签订定向协议等问题请以接收的调档函通知为准。另外,录取通知书将在国家录检备案结束后才能发放,预计时间在7月中下旬,如有变动以国家最终通知为准。

   注: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将分别邮寄,通讯地址相同,中途不得修改。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