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沈阳师范大学于1979年开始联合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984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国家第二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1个(涉及34个专业领域)。硕士学位点覆盖了除医学、农学、历史学、军事学以外的10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硕士生导师618名,在校硕士研究生3179人(全日制2810人、非全日制369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位居省属高校前茅。
学校研究生培养紧紧围绕“质量”和“创新”两个主题,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基础,以提高教育质量、内涵发展为核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创新实践能力提升为重点,在各项工作中,不断完善体制,开拓新方法,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奠定了基础。多年来,为国家和地方的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培养出大批知名专家、学者以及工作在基础教育领域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优秀人才。
学校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拓宽研究生培养平台,与科研院所、地方企业合作共建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先后获批“辽宁省基础教育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辽宁省专业学位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获得“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一等奖3项,获批“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2项。
学校十分注重研究生联合培养,先后与4所院校签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与43家科研院所或企业签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与台湾等地5所高校签订协议,互派人员赴对方交流访学;与10所境外大学签订联合培养协议,输送学生攻读对方学校硕士学位。
以教育硕士和法律硕士两个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为代表,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创新居于省内领先水平。教育硕士综合改革成果荣获“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各1项;教育硕士联合培养工作站获批全国教育硕士示范性实践基地。2017年,我校获评“辽宁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校”。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在全国教育硕士教学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等比赛中多次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等高等次奖项。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毕业生考取公办教师、公务员、“村官”、选调生、事业单位等的数量一直保持较高比例。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数量居于省内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