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关于清退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的公示
各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十三条第1款规定:“在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给予退学处理”,现开始对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履行撤销学籍流程。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培养单位 | 专业 | 学号 | 姓名 |
法学院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10899028 | 顾烨 |
法学院 | 法学理论 | 11535006 | 孙大轶 |
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 教育管理 | 12807002 | 刘芳 |
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 教育管理 | 12807006 | 胡睿 |
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 学科教学(思政) | 13808005 | 崔明月 |
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 学科教学(语文) | 15802015 | 刘春晓 |
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 学科教学(语文) | 15802034 | 吴天航 |
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 学科教学(数学) | 15804003 | 于婷婷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13553006 | 陈晚晴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13553011 | 赵翔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13552008 | 徐仕薇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中共党史 | 13509003 | 潘旭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 | 13540001 | 刘一群 |
生命科学学院 | 动物学 | 13519003 | 苏晶晶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12502030 | 高诗逸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 | 11562013 | 王刚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 | 12562009 | 杨雯晰 |
文学院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12534010 | 刘晶刚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教育技术学 | 11539001 | 韩露萱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教育技术学 | 11539007 | 邢鹏 |
请拟予清退学籍的研究生了解以下情况:
1.2019年11月7日--2019年12月20日期间,学生可以与所在培养单位联系,主动申请退学。逾期未主动申请退学的,研究生处将通过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方式撤销学籍。(包括撤销学籍、主动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况,将在学信网学信档案上予以记录。)
2.已完成培养计划课程学习者,如学生本人没有提出其他意见,将在学信网按结业给予注册,结业证书于12月末发放;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二分之一以上且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肄业证明;未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二分之一的,可以申请写实性学习证明。办理结业、肄业或学习证明者,需提供个人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1张,结业者还需提供同底版的电子照片。
3.有档案在学校者在办理完退学手续后可以到研究生处领取档案。在学期间成绩单由研究生处出具。涉及到退费者,需到研究生处开离校证明。退学费者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对撤销学籍有异议者,可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处提请申辩。
研究生处联系方式:024-86592968谭老师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