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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关于面向全校征集硕士研究生通识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强化研究生通识教育与综合素养培育,着力提升思政引领与法治安全、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学术规范与 科研能力、数字素养与智能技术、前沿交叉与全球视野、创新素养与全面发展水平,打造一批校级精品公共选修课程与“沈师研究生荣誉课程”,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征集硕士研究生公共选修课选题,择优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全校各教学教辅单位、科研机构在岗教师均可申报。二、课程定位与要求课程性质:硕士研究生全校性通识公共选修课学时学分:16学时,1学分开课时间:2026年9月开始(春、秋季学期均可开设)开课要求:三年内开设不少于3轮,保持稳定运行开课条件:选课人数达到学校规定规模方可开课授课对象:全校硕士研究生三、课程建设类别课程须紧扣国家研究生教育改革方向,重点围绕以下领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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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和《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沈师大校〔2021〕55号)、《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沈师大校〔2021〕56号)等文件,为做好我校2026年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本次考核范围为2026届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认定,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教育类研究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详见附件1,各学段所含任教学科对应表见附件2。教育类研究生如想申请文件所规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之外的教师资格,需要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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