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
获得2021年推免资格本科毕业生公示名单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沈师大校〔2015〕130号)及《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办法(修订)》(沈师大校〔2020〕142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学院初评、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邓莹等114名同学具备我校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曲芷葳等31名同学为替补人员。现将具有推免资格的正选及替补同学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日—10月21日。
另需说明情况,9月22日我校发布了《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其公示的2021年推免计划分配方案中,因个别专业没有符合推荐条件学生等原因,按照专业学生人数加权后所占比重值排序,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将学前教育4个名额分别调整至数学与应用数学1人、法学1人、软件工程1人、小学教育1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纪委办公室:86578318 教务处:86593389
学生处:86574429 研究生处:86592979
附: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生名单.xlsx
沈阳师范大学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