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5文章来源:研究生处浏览次数:10

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和《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沈师大校〔2021〕55号)、《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沈师大校〔2021〕56号)等文件,为做好我校2026年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本次考核范围为2026届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认定,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教育类研究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详见附件1,各学段所含任教学科对应表见附件2

教育类研究生如想申请文件所规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之外的教师资格,需要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国考”)。

注:所学专业没有明确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育类研究生(详见附件1),必须有国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合格成绩,国考未涉及科目由学校命题考试

   三、工作环节及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环节

负责单位

时间安排

1

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报名

学生

3月25—4月6

2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研究生院、相关命题单位

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

各培养单位

415日—4月30日

4

上报《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名单

研究生院

5月中旬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将报名通知发布给2026届教育类研究生,提醒学生按时报名。报名流程详见附件3

2.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相关要求详见附件4,考核登记表见附件5。(注:考核表有更新,请注意不要使用往年版本)

3.各相关单位要把免试认定工作做为重要工作来抓,强化协同,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加强监督,切实保证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

             2026324

附件1: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对照表

附件2:教师资格各学段所含学科名称

附件3:学生网上报名流程及相关说明

附件4: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相关要求

附件5: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

教师资格免试认定工作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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