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6文章来源:研究生处浏览次数:184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根据《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沈师大学位﹝2025﹞20号),现开展“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项目申报工作。

一、总体目标

创新项目旨在提高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即为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学籍的在读研究生,并符合如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创新研究和实践创新研究的能力,无学术不端行为。

2.理论课程学习基本结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距预期毕业时间有一年以上。

3.每名研究生作为项目申请人仅可申报一个项目,在所负责项目未结题前不可再次申报项目,同时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不含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提倡跨年级、专业等具有不同学习背景的研究生组建项目组。

4.创新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导师担任,指导教师须治学严谨,近五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技术服务项目,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前沿性,具有较强指导学生开展科研的能力。

5.创新项目选题应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围绕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技术和管理问题;应与学位论文选题或与指导教师研究项目联系紧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项目研究内容须具有一定的学科交叉性,聚焦相关领域的前沿和热点问题;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性。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

1.326日—412日,申请人填写《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所在培养单位。

2.413日—414日,各培养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序,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排序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未初审项目不予受理。各学院申报限额见附件3

3.415日—420日研究生院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并公示。

(二)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202611月组织中期检查;20275月组织项目验收。

2.请各培养单位于414日前将《项目申请书》(WORD版)、《推荐汇总表》(Excel版)、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项目申请书命名方式为“学院推荐序号.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3.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结题要求、经费使用要求等按照《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沈师大学位﹝2025﹞20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谭慧敏  024-86592968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2026年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各学院申报限额.xls

附件4: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沈师大学位﹝2025﹞20号.pdf



研究生院

2026326


一审一校 | 邴喜

二审二校 | 荆永君

三审三校 | 武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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