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强化研究生通识教育与综合素养培育,着力提升思政引领与法治安全、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学术规范与科研能力、数字素养与智能技术、前沿交叉与全球视野、创新素养与全面发展水平,打造一批校级精品公共选修课程与“沈师研究生荣誉课程”,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征集硕士研究生公共选修课选题,择优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各教学教辅单位、科研机构在岗教师均可申报。
二、课程定位与要求
课程性质:硕士研究生全校性通识公共选修课
学时学分:16学时,1学分
开课时间:2026年9月开始(春、秋季学期均可开设)
开课要求:三年内开设不少于3轮,保持稳定运行
开课条件:选课人数达到学校规定规模方可开课
授课对象:全校硕士研究生
三、课程建设类别
1.思政引领与法治安全类:课程思政、家国情怀、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
2.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类:人文素养、科学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
3.学术规范与科研能力类:学术规范、科研诚信、研究方法、论文写作等。
4.数字素养与智能技术类:数字素养、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应用等。
5.前沿交叉与全球视野类:学科前沿、交叉融合、学术视野、国际交流、全球胜任力。
6.创新素养与全面发展类:创新思维、职业素养、沟通领导力、心理健康、体育、美育、劳动教育。
1.课程负责人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教学态度端正。
2.课程负责人具有稳定的教学与研究方向,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3.课程内容导向正确、体系规范、逻辑清晰、无意识形态风险。
4.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教学团队,联合申报建设。
五、支持与激励政策
1.根据开课情况,学校给予课程建设经费支持。
2.建设成效突出者,择优认定为“沈师研究生荣誉课程”。
六、申报要求
1.各单位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每单位推荐1–2门。
2.提交材料:《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通识公共选修课申报书》(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
3.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
4.报送地点:研究生院
5.联系人及电话:谭慧敏86592968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组织优质课程申报,共同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附件:
关于面向全校征集硕士研究生通识公共选修课的通知.zip
1.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通识公共选修课申报书
2.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通识公共选修课申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