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沈师大学位﹝2025﹞20号)文件,现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5年度获批的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
二、结题基本要求
按照立项申请书研究计划执行,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成果要求。对执行不力的项目,将给予撤销立项处理,并追回学校划拨的项目经费。
三、结题材料
项目主持人申请结题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包括:
1.《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电子版)
3.结题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
4.每个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建立一个文件夹,以“学院+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例:马克思主义学院+张三+项目名称
四、结题负责单位
由指导教师对项目研究的任务、目标、方法,研究成果水平、实践效果、应用推广价值等进行评价;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组对指导教师意见进行审核,并给出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研究生院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结题评审。通过评审准予结题的项目,由研究生院制作结题证书。
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研究生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慧敏 联系电话:86592968
电子信箱:369511672@qq.com
附件:
1.《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
2.结题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