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5文章来源:研究生院浏览次数:11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大学科,是优秀应届本科生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位,首批全国教育硕士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京剧),文化和旅游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修研习培训基地,辽宁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现有本科专业68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9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要求,我校开展2026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2024331日及以前获得学位,且工作满3年以上;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持国(境)外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且学士学位须在2024331日及以前取得。

3.具备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基础,在相关领域工作中取得一定业绩;跨专业申请者,须提交近3年内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论文、课题、获奖、研究报告等)。

4.所提交学历、学位、成果、业绩等材料均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二、招生专业与统考科目

2026年我校同等学力申硕招生专业涵盖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巡视巡察方向)、课程与教学论、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数学、英语、思政、物理、化学、生物、历史、音乐、美术、体育)、职业技术教育学、应用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等领域,具体专业、代码、培养学院、统考科目、联系人及接收材料邮箱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统考科目一般包含外国语水平(英语/俄语/日语等)+学科综合水平,以当年国家公布考试科目为准。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661日至2026820日,申请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及蓝底电子照片。并将提交的现场确认材料打包压缩发至申请专业所在招生学院指定的邮箱。

(二)资格初审

各招生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核查学位年限、专业基础、业绩成果等;拟于202692,学校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与资格复核

202695日(周六)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146室进行现场确认。要求必须本人到场,不得代办、不接受委托办理。现场办理事项主要包括核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采集本人图像、指纹信息;签署《资格审查表》《学员告知书》《诚信承诺书》;完成最终资格审核。

各考生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包括《沈阳师范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水平认定阶段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简历、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业绩证明、外语水平证明等复印件;32单一蓝底纸质照片(与信息平台上传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专业)。

(四)拟录取公示与入学

学校对通过现场复核人员进行终审,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册为我校同等学力申硕学员;学员按通知完成缴费,领取入学相关材料,正式进入课程学习阶段。

特别提醒:同等学力人员须确保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且真实有效,如提供错误信息、虚假材料等导致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全国统一考试安排

20273月,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的地点,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及要求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当年考试通知为准。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

20275月,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

五、学制与教学

1.按《沈阳师范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即课程水平认证阶段不超过2年,全国统一考试水平认定阶段自通过课程水平认定后不超过5年,硕士学位水平认定阶段自全国统一考试通过后不超过2年。

2.各招生专业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和本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设置课程计划。采取学分制,修满相应专业课程计划所规定学分,考核合格,准予结业并颁发《沈阳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不脱产形式参加学习,具体教学形式由学院进行安排。可采取网络教学模式、校内面授教学模式、自学、网络教学与校内面授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六、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必要条件

1.通过全国统考科目,完成申请学位专业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

2.达到相关学院、相关学科的学术要求。

3.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完成论文答辩。

(二)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1.论文指导。通过审核后,学院选派优秀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指导。

2.选题与开题。申请人完成全部课程修满学分通过审核后,即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开题报告通过至少在六个月后才能进行论文答辩。

3.论文预答辩与评阅。申请人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院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及预答辩等环节,合格后通过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盲审。

4.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学位论文送审通过后,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并达到相关学科、相关学院学术成果要求,可提出学位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提交论文材料及审核程序见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要求,具体流程见当年相关工作通知。

七、收费标准

学费分“课程学习费”和“论文指导费”两个部分,分两次收取。申请人在入学注册时,须一次性缴纳第一阶段学费;申请人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和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后,再一次性缴纳第二阶段学费。

具体各专业收费情况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第一阶段

课程学习学费(万元)

第二阶段

论文指导费(万元)

法学

3

1

马克思主义理论

(巡视巡察方向)

2

1

课程与教学论

1.5

1

课程与教学论

(语文、数学、英语、思政、物理、化学、生物、历史、音乐、美术、体育)

1.5

1

职业技术教育学

1.5

1

应用心理学

1.5

1

中国语言文学

2

1

物理学

2

1

工商管理

2

1

旅游管理

2

1

公共管理

2.5

1

八、其他说明

1.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4.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5.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如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的文件规定为准。

6.各专业开班人数依据各专业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7.本通知解释权在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synu.edu.cn/

咨询电话:024-86592979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黄河北大街253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水平认定阶段登记表.docx

各专业招生简章.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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