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20-04-10   浏览次数:10

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常委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招生考试、培养、学位、教育管理等工作,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的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现结合研究生工作实际情况,做出如下安排:

一、延期开学安排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党组关于“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月底前一律不得开学”的有关规定,我校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状况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另行通知。学校已经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将根据疫情发展状况、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具体开学时间酌情采用线上教学、缩短2020年春季学期考试周时长、周末排课、缩短暑假时间、延后集中排课等方式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具体安排待确定开学日期后另行通知。

、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期发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推迟开展成绩复核申请受理、复核组织实施及复核结果反馈等工作。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初试成绩复核及复试等相关工作具体开展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确定。

  (三)调整录取后续工作(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通知书发放等)的流程和方式,一律采取网上打印或快递邮寄等方式进行。

、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安排

  ()各培养单位要系统梳理不同学科的培养方案、开课计划,根据疫情具体情况,可对培养方案和开课计划做适当调整。

  (组织教师全面做好线上教学组织实施工作,引导学生在特殊时期不离家、不返校,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确保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

  (三)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20日前,各单位要制定“研究生延迟开学应急教学组织具体方案”并报送研究生处备案,组织任课教师制定“线上教学计划”(见附件2)并报本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留存;222日前,各单位要组织建立研究生线上教学群,并将《2019-2020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方案》(见附件3)报研究生处备案;224日,原计划开课之日起,全面实施研究生理论课线上教学同时需要做好线上课程教学与学生返校后正常教学的衔接准备工作。

、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工作安排

  (对于已经完成课程学习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须通过网络指导学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确保学生延期返校期间学位论文相关工作不间断,确保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学位论文开题和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工作,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通讯评议、网络评审、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保存相应的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可延期报送。

  (三)学位论文外审工作,采取网络传递方式进行,纸质材料后补,确保论文送审高质、高效。

  (四)学校和学院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视情况采取通讯或会议评议方式进行,确保学生能够如期毕业。

、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安排

  (一)加大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力度,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对本单位研究生的身体康健状况通过微信、电话、QQ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掌控,切实做好开学前的身体状况报告、返校行程统计以及返校后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

  (二)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研究生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通过网络等途径适时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和心理健康教育返校学生尽量采用自备交通工具,若选乘公共交通工具返校时,必须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减少接触或尽量不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用品和部位,旅途中应避免与其他乘客近距离接触。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学生在学校、生源居住地或赴外地开展包括毕业实习、技能竞赛等在内的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暂停一切团体或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人员密集的各类活动。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开展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安排。

  (四)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活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接触,加强就业引导,开展毕业生就业线上指导服务,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队伍实时摸排毕业生就业状况,引导毕业生以积极心态应对就业形势,以平和心态参与就业进程,以理性心态作出就业选择。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疫情的危害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坚决服从大局,服从工作安排。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管理骨干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二)强化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各培养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执行情况、信息排查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教学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教学工作,加强线上教学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教学及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工作秘书要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形式保持与研究生的日常联系和学业指导,并做好相关指导记录,按照“日报制”要求向所在单位报告。

  (三)失职追责。各培养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将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2:研究生线上教学计划(模板).docx

附件3:研究生课程开课方案.xlsx

附件4: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及管理工作小组名单.docx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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