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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6-06
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大学科,是优秀应届本科生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位,首批全国教育硕士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京剧),文化和旅游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修研习培训基地,辽宁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现有本科专业68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要求,我校开展2026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报名基本条件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2024年3月31日及以前获得学位,且工作满3年以上;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持国(境)外学位者,须提供教育
29
2026-05
关于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沈师大学位﹝2025﹞20号),学校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评选工作。经各培养单位推荐申报、研究生院资格初审及专家评审,现将拟立项名单及相关事宜公示如下:一、评审工作概况本次项目申报共收到各培养单位推荐项目126项。经研究生院严格审核,120项通过申报资格初审;后续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匿名评审,综合考量项目创新性、可行性及学术价值,拟确定100个项目立项(具体名单见附件)。二、公示相关安排1.公示期:2026年5月28日—6月1日。2.异议处理:公示期内,如对拟立项名单有异议,须以实名形式通过指定电话向研究生院反映。反映内容须客观真实,明确异议事项及理由,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如证明文件、数据等),以便核查;匿名异议或无佐证材料的异议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处理。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6592968、13889179951谭老师特此公示。研究生院2026年5月28日附件: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拟立项名单拟立项名单公示.公布.xlsx一审一校:谭慧敏二审二校:荆永君三审三校:武航宇
29
2026-05
关于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沈师大校〔2025〕202号),学校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选工作。经各培养单位推荐申报、研究生院资格初审及专家评审,现将拟立项名单及相关事宜公示如下:一、评审工作概况本次项目申报共收到各培养单位推荐项目56项。经相关领域专家匿名评审,拟确定37个项目立项(具体名单见附件)。二、公示相关安排1.公示期:2026年5月28日—6月1日。2.异议处理:公示期内,如对拟立项名单有异议,须以实名形式通过指定电话向研究生院反映。反映内容须客观真实,明确异议事项及理由,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如证明文件、数据等),以便核查;匿名异议或无佐证材料的异议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处理。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6592968、13889179951谭老师特此公示。 研究生院2026年5月28日附件: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拟立项名单立项名单公示(精品课).xlsx一审一校:谭慧敏二审二校:荆永君三审三校:武航宇
26
2026-05
关于2026级硕士研究生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联系方式的通知
各位考生:现需收集2026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邮寄联系方式,请全体2026级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及时扫描“沈阳师范大学2026级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收集”二维码进行填写。每位考生只能提交一次,要求准考生号须与准考证上信息一致,务必准确。请认真填写、谨慎操作,不接受现场或电话更正。全体2026级拟录取研究生于6月5日17:00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者,默认使用报名时各位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邮寄。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6年5月26日
13
2026-05
2026年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补缓考考场安排
全体考生: 兹定于2026年5月15日(周五)开展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补缓考,现将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1.考生凭本人校园卡(或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带证件者不可参加考试; 2.每场考试需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备考,开考15分钟后不可再进入考场; 3.不可自带草纸,由监考教师提供; 4.进入考场须遵守考试纪律,手机关机连同书包等物品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 5.请参加考试的考生于5月14日前与研究生院联系确认参加考试,电话024-86592968。1.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考场安排(补缓考).xlsx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3日一审一校:谭慧敏二审二校:荆永君三审三校:武航宇
08
2026-05
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根据《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沈师大学位﹝2025﹞20号)文件,现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结题验收范围2025年度获批的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二、结题基本要求按照立项申请书研究计划执行,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成果要求。对执行不力的项目,将给予撤销立项处理,并追回学校划拨的项目经费。三、结题材料项目主持人申请结题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包括:1.《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电子版)3.结题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4.每个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建立一个文件夹,以“学院+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例:马克思主义学院+张三+项目名称四、结题负责单位由指导教师对项目研究的任务、目标、方法,研究成果水平、实践效果、应用推广价值等进行评价;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组对指导教师意见进行审核,并给出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研究生院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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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关于编制2026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为科学规范做好2026级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就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一、培养方案制定工作(一)制定范围涵盖2026年所有招生类别,具体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及招收的留学生专业。(二)制定流程和时间安排1.调研起草与学院审定阶段(5月6日-6月12日)(1)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面实行按一级学科设置,具体要求见《2026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说明》(附件1),采用新版学术学位培养方案模板(附件2)。(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最新版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等文件要求设置,采用新版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模板(附件3)。未发布新版指导性培养方案的专业学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参照工程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主要是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实践成果部分)制定。其中,全校课程统一执行16学时/1学分,确因课程属性、教学内容需要保留18学时/1学分的,须开展充分论证并由开课单位做出说明。毕业(学位)论文的学分,除教指委有明确要求以外,均为0学分。各专业学位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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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严格规范我校硕士学位授予管理,切实保障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有序推进2026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6年3月17日修订)》(沈师大学位〔2026〕5号,以下简称“细则”,附件2)及《沈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延迟公开管理办法》(沈师大学位〔2026〕6号,附件3)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学位论文答辩(一)答辩人员范围我校2026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且已顺利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学位论文预答辩及论文评阅的研究生。(二)答辩时间安排答辩统一安排在5月10日至5月30日期间开展,具体答辩日期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自行确定。(三)答辩工作要求各培养单位须严控答辩流程、压实过程管理、规范材料归档,严格落实公开答辩制度,强化抽检结果运用,严肃追责问责,杜绝答辩流于形式。答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做好低分数段论文修改与审议对于评阅成绩在60-70(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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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考生拟录取结果公示(4月8日及以后)
各位考生:参加我校4月8日及以后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工作现已结束,按照《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初试与复试成绩加权计算总成绩原则,确定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附件:附件: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考生拟录取结果公示名单(4月8日及以后).pdf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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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关于面向全校征集硕士研究生通识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强化研究生通识教育与综合素养培育,着力提升思政引领与法治安全、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学术规范与科研能力、数字素养与智能技术、前沿交叉与全球视野、创新素养与全面发展水平,打造一批校级精品公共选修课程与“沈师研究生荣誉课程”,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征集硕士研究生公共选修课选题,择优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全校各教学教辅单位、科研机构在岗教师均可申报。二、课程定位与要求课程性质:硕士研究生全校性通识公共选修课学时学分:16学时,1学分开课时间:2026年9月开始(春、秋季学期均可开设)开课要求:三年内开设不少于3轮,保持稳定运行开课条件:选课人数达到学校规定规模方可开课授课对象:全校硕士研究生三、课程建设类别课程须紧扣国家研究生教育改革方向,重点围绕以下领域申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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