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官网
首页
关于我们
发展概况
人员岗位
党建工作
招生工作
招生简章
招生目录
考试大纲
推免工作
培养工作
培养管理
精品课程
项目建设
创新实践
教学案例建设
国际交流
学位管理
学位办工作
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授予
质量报告
导师队伍
导师遴选
导师培训考核
导师评选
优秀导师
信息公开
规章制度
文件汇编
质量管理
学位授权点管理
研究生教育督导
学位论文抽检
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首页信息
首页
首页信息
招生信息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招生信息
学术动态
导师风采
学生风采
22
2025-04
沈阳师范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2025年招生简章(课程与教学论、应用心理学)
为了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培养人才”、“传播知识”、“服务社会”的基本职能,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多途径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创新型专门人才和专业技术优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沈阳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招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招生事宜如下:一、报名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二)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及以上,或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学位。二、招生专业学院专业学科门类教育科学学院040203应用心理学教育学教育科学学院040102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三、学习阶段及年限(一)资格审查通过后,两年内通过课程水平认定考试。(二)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全部合格后,五年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水平认定。(三)全国统一考试水平认定合格后,两年内通过硕士学位水平认定。四、报名时间及方式(一)报名所需材料1.身份证正反两面电子版;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版;3.学信网下载学籍学历证明电子版;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版;5.《沈阳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
每页
10
记录
总共
21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3
/
3
跳转到
版权所有: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快速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沈阳师范大学
联系我们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校部202室
邮政编码:110034
联系电话:024-86592979,024-86592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