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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关于2023级硕士研究生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3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下旬发放,邮寄地址确认系统现已开通,请全体2023级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含应往届生、推免生)及时登录“邮寄地址确认系统”进行确认。如与报考时一致登录系统后直接确认提交即可;如需修改新地址(或新电话)等信息,可登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后提交。每位考生只能提交或修改一次,请务必谨慎操作,不接受现场或电话修正。如因个人确认或修改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接收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全体研究生务必于6月10日17:00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者,默认使用报名时各位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邮寄。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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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关于2023级硕士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问题的说明
各位考生:目前,部分高校正在统计2023届本科毕业生的相关情况,为方便考生处理因升学后续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问题,现提供相关信息如下: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从省外、部队、铁路、银行系统等需要纸质版介绍信接转,转入党组织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为“沈阳师范大学××学院党委”,有效期至少三个月。(二)省内党组织一律由“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进行接转,接收单位为“沈阳师范大学××学院××支部”,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网络接转的不需要)和档案交所在学院,统一办理。 联系部门:党委组织部 联系咨询电话:024-86593016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具体转接流程及方式暂未确定,如有问题可咨询相关部门。 联系部门:团委 联系咨询电话:024-86593347注:以上党团组织关系的转接仅限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需转接;转接工作均限9月份开学报到后自行办理,无需提前邮寄,暂不接收办理相关手续。三、其他问题为方便各位考生接收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5月末或6月初将在学校官网发布考生更改邮寄录取通知书地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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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按照《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初试与复试成绩加权计算总成绩原则,确定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公示查询系统现已开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8—2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义或问题,请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地址: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部202房间) 联系电话:024-86592979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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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查询(含一志愿及调剂)的通知
参加我校2023年4月1—5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考生(一志愿报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查询系统现已开通。考生请【点击此处】查询你的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所有考生最终的拟录取结果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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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专业拟调剂信息及开网情况公告
各位考生:“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我校相关调剂复试工作将与正式开通调剂服务系统时间同步,第一轮各专业拟调剂专业相关信息详见附件(表中“预计复试日期”仅供参考,以学院最终电话通知为准)。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正式调剂复试工作以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为准。附件:2023年各专业拟调剂信息及开网情况统计表.pdf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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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各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序号单 位联系电话联系人1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78280付老师2国际商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78742乔老师3法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76613王老师4社会学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92519王老师5教育科学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92509孔老师6教师教育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92571赵老师7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06218刘老师8体育科学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78992岳老师9教育硕士研究生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91107张老师10文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92478江老师11大学外语教学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92435刘老师12外国语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92448张老师13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06149孟老师1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93284范老师15化学化工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74216米老师16生命科学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024-8659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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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的通知
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的通知各位考生:按照教育部及省招办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做如下通知:1.根据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计划分配方案(附件1)按照复试比例120%(生源不足除外),确定进入我校研究生复试人员名单(附件2)。2.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第一轮考生复试于4月1—5日之间进行。具体《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各位考生详见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招生动态”栏目。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但未能进入我校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服务系统”将在4月6日开通。联系电话:024-86592979 86592968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分专业计划分配方案.pdf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一志愿报考进入复试名单.pdf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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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平台及设备要求我校远程复试选用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主选平台)和腾讯会议(备选平台),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考生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请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并下载安装相关软件,复试前按各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一)软件要求1.安装主选平台: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系统支持Windows、Mac电脑以及安卓和苹果手机,请考生在主机位、辅助机位(二机位)设备上均安装以下软件。(1)Windows 和Mac台式机及笔记本:需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 浏览器,其中台式机需提前准备外置摄像头。考生端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 。(2)安卓手机:需下载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安装时请允许学信网App 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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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的必要方式,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确保以德为先。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二)坚持科学选拔,确保客观公正。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着重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合理确定好权重。(三)坚持信息公开,确保阳光运行。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发布复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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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沈阳师范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沈阳师范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为了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培养人才”、“传播知识”、“服务社会”的基本职能,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多途径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创新型专门人才和专业技术优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沈阳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招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招生事宜如下:一、报名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二)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及以上,或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学位。二、招生专业学院专业学科门类教育科学学院040203应用心理学教育学教育科学学院040102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三、学习阶段及年限(一)资格审查通过后,两年内通过课程水平认定考试。(二)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全部合格后,五年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水平认定。(三)全国统一考试水平认定合格后,两年内通过硕士学位水平认定。四、报名方式(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份入学,8月1日之前截止报名。(二)所需材料:1.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版、原件及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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